罗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核心要义是为家长赋能

发布时间:2022/3/4 15:37:00 阅读次数: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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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家庭教育法立法工作专家顾问罗爽教授受邀参加思学通教育集团2022年“大家说吧”第二期活动,以“正确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自觉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为主题,为我们深刻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核心要义,让我们加深了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理解。以下为罗爽教授分享主要内容: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核心要义是为家长赋能

由于我国在家庭教育领域存在养而不教,教而不当以及家庭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同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供需矛盾,所以迫切需要立法为家长赋能。

(二)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明确家庭责任、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三个角度为家长赋能,让家庭教育更像家庭教育,让家长学会成为家长。

(三)家长应自觉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自觉落实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青春期家庭教育的核心是重塑与孩子的关系,要学会尊重、学会放手、学会沟通、学会关心、学会欣赏。

学会放手重点是给孩子松绑,也给自己松绑,给孩子一定的自主空间。

学会沟通要少唠叨,给孩子表达的机会。要正确倾听,采用“共情”式沟通,“设身处地”地站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察觉孩子产生情绪的导火索以及孩子的需要或愿望,要接纳孩子的情绪,不断向孩子传递理解,让孩子知道,他是被看见的。

 

(四)家长要指导孩子以平常心对待升学

保持适度期待,鼓励孩子树立自信心,以平常心面对考试。为孩子选择志愿提供参考意见,并尊重孩子对自身的未来规划与发展意愿。在迎考期间保持正常、有序的家庭生活,科学、合理安排生活作息,保证孩子劳逸结合,身心愉快。

 

(五)如何正确处理家校矛盾?

1、把握两个基本原则

(1)应接纳家校间的不一致,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它。

(2)应以孩子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解决矛盾。

2、掌握三个关键技巧:

(1)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评、抱怨和否定学校及老师。

(2)要积极沟通。

发现不一致后,要及时与老师沟通。沟通过程中,家长要充分共情。即要站在教师的立场,充分接纳和理解教师的意见和情绪,并以适当的方式传递这种接纳和理解,站在促进孩子发展的立场,与老师共同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

(3)要理性沟通。

 

最后,罗爽老师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唤醒”家长的家庭教育自觉,家长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发挥家庭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的基础性作用。